...對我而言雖然踢踏舞源自於美國多元的民族文化,與彼此文化融合的結果。並隨著西方音樂文化的演進而產生發展上的影響。(無論是古典音樂或是民俗音樂,當然尤其是在於Blues/Jazz/Rock/Fusion/hip hop/pop等西方民俗流行音樂方面更是影響甚鉅。)也因此在於美式踢踏舞文化的表達方向上,理所當然的偏向西方/美式的音樂結構與概念。再來看現在的台灣流行音樂或非主流音樂,依然不可否認的受到西方/美式文化的深度影響。這樣說並不是給予負面的評價,而只是說明一個事實。而這個事實也未嘗不好。
.........但對於以探索和創作為目的的我,看待踢踏文化的方式卻是從更根本的地方切入,是從聲音語言的表達面上著手。意思是,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,乃至於世界不同的民族音樂文化色彩中,都會是我們涉及的領域。不同的民族音樂文化都有其豐富的內容,而內容必然有著差異性,但是卻有著更大的共通性在包容著彼此。而這廣大的共通與包容的特質,便是源於全人類共有的的文化因子。也因此才有不同的民族依然能夠欣賞世界上不同文化的可能。
.........所以,美式踢踏舞,冠美式於前,是因為它的源頭以及表達的音樂色彩。但也因此我們可以取其工具和方法,去創造和表達不同文化的聲音/音樂,再一步我們可以,或著說我們已經嘗試與其他表演藝術文化的結合,達成不同藝術語彙的溝通橋樑。詳見《音踏聯合計畫》我們於去年十一月作品。